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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奖励实施细则

作者:招生办来源:www.sxyyc.net/html/57/xsglfw/x时间:2023-03-28 00:30

摘要:虽然多媒体是好的,但它并不是万能的,不能被滥用。如果使用更多,它将影响教学效果。

虽然多媒体是好的,但它并不是万能的,不能被滥用。如果使用更多,它将影响教学效果。要让它在教学中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,达到效果最佳、时间最省、过程最简的效果。唤起情感,营造气氛,引导想象这些教学效果可以用多媒体,但决不是说屏幕、画面来代替学习意境。要恰当地应用多媒体,这样让学生在自己想象的同时,对数学知识有更进一步的认识。

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激励学生奋发向上,促进学生思想素质、文化素质、身心素质、职业素质、发展素质等方面全面发展,把我校学生培养成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形势发展变化和学校实际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一、评比表彰的类别及名称

(一)设立以下集体奖:

1.先进班集体

2.文明寝室

(二)设立以下个人奖:

3.三好学生

4.优秀学生干部

(三)设立以下个人单项奖

5.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

6.科技学术创新先进个人

7.体育活动先进个人

8.文艺活动先进个人

9.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

10.自立自强先进个人

11.优秀大学毕业生

二、评选范围

凡具备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专科(高职)的学生,且在校就读时间一学年以上,均适用本细则。班集体为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班;寝室为学校正式建制的学生寝室。

三、评比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条件

1.先进班集体

(1)有政治坚定、团结协作、以身作则、联系同学、勇于争先的班委会;

(2)在班级思想政治教育、党团组织建设和班级特色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;班团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、无学生受到纪律处分。有积极上进、乐于助人、团结友爱、遵纪守法、集体观念强、朝气蓬勃、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;

(3)有严谨求实、刻苦钻研、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,班级平均成绩位于本专业本年级前列;

(4)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科学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具有良好的学术文化氛围;班级成员积极参加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争先创优活动;

(5)班级多次被评为校系卫生、纪律先进班级。“月文明寝室”学年累计5次以上。

2、文明寝室

(1)本年度,寝室获得 “月文明寝室”(或含军训内务先进寝室) 三次以上,且寝室成员无违规用电、夜不归寝等违纪行为记录;

(2)团结互助。寝室成员团结互助,集体荣誉感强,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。寝室成员积极参加校、系部、班、学生公寓组织的各项活动;

(3)勤奋学习。寝室学习氛围浓厚,全体成员勤奋好学、经常开展学习交流活动,互帮互学;

(4)遵纪守法。寝室全体成员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,模范遵守学生公寓管理的有关规定,校纪校规;每年度寝室纪律检查平均分在85分以上。

(5)内务整洁。寝室、个人内务卫生能始终保持整洁,每年度寝室卫生检查平均分在90分以上。

3.三好学生

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,具有模范带头作用;勤奋学习、成绩优异,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为所在班前10%,无补考课程;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、科技学术创新等活动,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,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;良好的身体素质,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。

4.优秀学生干部

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,有良好的道德修养;担任校系学生会、班委干部,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,在工作中富有开拓精神,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,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,在自己负责的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;学年学习成绩平均排名为所在班前50%,考试课无补考课程;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。

5.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

在校园文明建设、班风学风建设、道德诚信建设、助学助残等活动中,在预防和抗击疫情、抗洪抢险、地震和其他救援抢险等非常时期,在维护社会秩序、见义勇为、环境保护、乐于助人、拾金不昧等方面,在文化素质教育、文明寝室建设及学校各项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者。

6.科技创新先进个人

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或科技竞赛活动,并在本学年度中获得下列奖项之一(如获得集体奖励则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主要参加的人员):

(1)在校级各类科技文化类竞赛中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励;

(2)在省(市)各类科技文化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及其以上奖励;

(3)在校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社会调查报告;

(4)积极参与教师课题且作为课题的研发人员获得省(市)、部级三等及其以上奖励;

(5)在全国各类科技文化竞赛活动中获得奖励;

(6)在国际各类科技文化竞赛活动中获得奖励;

(7)其他在组织开展全校或组织参加在省(市)、部级、全国或国际的各类科技创新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主要人员亦可参评。

7.体育活动先进个人

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,并在本学年度中获得下列奖项之一:

(1)在校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一等(若为名次则取前两名)及其以上奖励或团体前三名;

(2)在省(市)体育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(若为名次则取前六名)及其以上奖励或团体前八名;

(3)在全国体育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;

(4)在国际体育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。

(5)未获得以上四条中规定的奖项,但是在组织开展全校或组织参加省(市)级、全国或国际的体育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主要人员亦可参评。

8.文艺活动先进个人

积极参加各种文化艺术类活动或各级文化艺术类比赛,并在本学年度中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:

(1)在校级文化艺术类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或团体前三名;

(2)在省(市)文化艺术类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或团体前六名;

(3)在全国文化艺术类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;

(4)在国际文化艺术类比赛中获得奖励。

(5)未获得以上四条中规定的奖项,但是在组织开展全校或组织参加省(市)级、全国或国际的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主要人员亦可参评。

9.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:按《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比办法》进行评选。

10.自立自强先进个人

在克服家庭经济困难、战胜自身身体缺陷和遇到重大伤害或困难等情况下,顽强拼搏,自强不息,刻苦学习、全面发展、自助自救,表现突出者。

11.优秀大学毕业生

(1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能模范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及学校有关规定,遵纪守法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品行优良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各项课余文化活动,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。

(2)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干部”或“优秀团员”等荣誉称号,表现突出,学习勤奋,学业成绩优秀,各科(包括考查及考试科目)均无补考,计算机、外语等级考试达标,实习期间表现良好。

(3)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,体育成绩合格。有良好的卫生习惯,身体健康。

四、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名额分配

先进班集体不超过全校班级数的15%,文明寝室不超过学生寝室总数的5%。三好学生评选名额控制在参评学生数的5% 以内;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名额控制在全校学生干部的20 %以内。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控制在当年毕业生总数的10%以内。其他个人单项奖按学校分配名额,由各系部按条件推荐。

每学年评比中各单项奖励可兼得,但最多不超过两项。

五、评比表彰的时间和程序

1.评比时间:以上学生奖励均为每学年评选一次,原则上安排在每年11月进行,毕业生评优安排在每年3月进行。

2.评比程序

(1)班级推荐:按表彰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表现,各班在辅导员指导下,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地进行民主评议,将确定的推荐人选报系(部)审核汇总。

申报先进班级者,将班级材料整理后交系(部)审核。

(2)系(部)评议:各系(部)按上述评比条件和分配的名额对本(系)部各班评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评议,通过评议的个人和集体经公示无异议后,填写审批表,将推荐汇总表和审批表报送学生处。

(3)学校审议:学生处审核各系(部)上报名单,并择优推荐上报。

六、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措施

对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或个人授予相应荣誉称号。以系部或学校名义召开表彰大会,向受表彰的个人或集体颁发荣誉证书、奖状、奖金或奖品。获得荣誉称号的个人应填写相应审批表,并存入学生本人档案。

关键词:重庆,三峡,医药,高等,专科学校,学生,奖励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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